有史以来最卑鄙的运动
有时我的工作让人感到恶心。 我明白辩护律师攻击我的客户的整个想法,以确保他们说的是实话。 但我永远无法习惯的是,一些辩护律师为了给保险公司省钱而采用的怪异的战术手法。
以下是我在法庭上反对辩护律师提出的驳回一位父亲对其孩子错误死亡的索赔的动议的一些节选。 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a)穿上白色外套;b)完全站起来;c)采用神奇女人的皱眉;d)伸出下巴;e)在使用 "令人厌恶 "这个词时要特别强调。
早上好,法官大人。 法官大人,最初当我起草对这项动议的回应时,我要求提供条款。 我把它拿出来是因为我相信这个动议是一家律师事务所让一名律师乱来的结果。 我不想因此而责怪她。 但这是我见过的案件中最卑劣的动议之一。 它是没有根据的......案件中除了法律因素外,还有人性因素。 我相信,人性应该是我们法律体系的底线。 以及对个人的尊重。 而这项动议是不尊重人的,也不是基于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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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辩方邀请我们在这里做的是,继续歧视一对尚未结婚的夫妇,给他们施加负担,而不是给任何已婚夫妇施加负担,以证明亲子关系,因为他们(辩方)没有做任何事情来发现所谓的强奸行为。 我认为这是令人厌恶的。 事实上,根据我们的非正常死亡法,继子女和继父母确实有权利。从自然死亡开始,到收养,再到继任。这就是我们法律的进步,因为它反映了我们文化的人性。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在整个怀孕期间都在那里。 他在整个怀孕期间支持他的妻子(弗洛伊德式的滑稽)。 他在那里见证了撞车事件。 当需要紧急剖腹产时,他也在现场见证。 在他女儿出生的每一天,他都在医院。 并在她去世的那一刻抱着她。 我只是觉得这个动作令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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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判例法说你必须证明父子关系才能被视为母亲或父亲。 相反,所有的案例法都说,你的行为就像一个母亲,一个父亲,你承担了这些责任,你爱这个孩子,你就是这个州法律意义上的母亲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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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议案的核心是攻击A先生的父亲身份,我实在是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