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驳回了约翰-亨利-布朗对我的诉讼。
虽然很恼火,但我并没有因为约翰-亨利-布朗对我和我的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指控我们在处理对他的客户提起的非法谋杀的民事诉讼时进行诽谤而失眠。
首先,我相信第一修正案的力量和正义性。
第二,真理是一种完整的辩护。
第三,我随时都会支持我们非常出色的言论自由律师布鲁斯-约翰逊对抗JHB。
今天,金县高级法官吉姆-罗杰斯同意并驳回了诽谤诉讼。 此案几乎没有开始。 在收到投诉后,我们提交了一份答复。 然后,布鲁斯提交了一份CR 12b6动议,以未能提出索赔为由予以驳回。
罗杰斯法官将其转换为CR56的即决裁判动议。 这意味着他考虑了所有的事实和证据,而不是简单地对诉状的案情进行裁决。 然后,他裁定该申诉应被驳回。 公平报道特权适用。 言论自由赢得了这一天。
以下是罗杰斯法官的命令:Order-granting-defendants_-motion-for-dismissal-under-cr-56-11-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