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并不总是更好:尽量减少对形容词的喧宾夺主式的过度使用
"阿提克斯告诉我,删除形容词,我就有了事实。"
- 《杀死一只知更鸟》第七章
她的右腿被灾难性地砸碎了,造成难以忍受的痛苦。 肢体感觉像是被一把尖刀刺了无数次。 这种尖锐的烧灼疼痛变得绝对无法忍受,以至于她不得不服用维柯丁。 她不愿意服用这种麻醉药,但她的巨大痛苦使她没有更好的选择。 即便如此,当她最终设法咽下这种可能会上瘾的药物时,这也无助于减轻她的痛苦。 她无法得到一个安稳的、治愈的和滋养的睡眠,因为每次她翻身或做任何动作,她严重受伤和受损的腿就会出现痉挛性的可怕疼痛,强烈辐射到她疲惫和颤抖的身体。 幸运的是,没有骨折。过了差不多六个星期,她被严重拉伸和折磨的韧带才恢复到足以让她重新开始跑步。
我们大约从二年级开始学习形容词的力量。 这些 "描述性词语 "为我们的交流增添了色彩。
在法律界,律师往往非常善于使用语言。 我们喜欢施展我们的语法技巧。 形容词在我们喜欢使用的词语清单中占了很高的位置。 因此,我们使用了大量的形容词。
但是,在我们寻求用形容词来说服别人的过程中,我们有可能显得过于夸张。 我们所说的旋律和节奏,被不和谐的声音淹没了。 观众很难在我们的曲调中找到自己的方向。 并最终诉诸于忽略这些胡言乱语。 这个过程反过来又颠覆了我们在法官和陪审团心目中的可信度。
这里有一些关于使用形容词的想法。
- 少就是(通常)多
- 将强势的内容留给真正需要强调的时刻
- 不要在短时间内重复使用同一个。
- 不要依赖他们来解释发生了什么事
- 避免将它们串联起来
- 不要以为他们在帮助你表达观点
- 不要再认为你可以通过使用形容词来操纵观众的情绪了
- 在使用它们时要保持自我克制
- 试着听听(从别人的角度)你在说什么
- 尝试阅读(从别人的角度)你所写的东西
- 尊重使用它们所涉及到的微妙之处
- 确保他们有正确的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