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辩护律师也不能成为朋友...
上周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我失去了一个朋友。 不是一个伟大的朋友。 但还是一个朋友。
我认识他时,他还是个法律学生,是他的导师之一。 他在我们公司做书记员。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在我们这里工作了一年。 之后,他留在我们的大楼里,为另一位从我们这里租用办公室的律师工作。 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 他的老板搬走了他的办公室。 我们祝愿他们一切顺利。 过了一会儿,我听说他辞职了,决定在一家辩护公司工作。 这并不丢人。 你必须做你必须做的事。 特别是当你有学生贷款和经济不那么好的时候。 另外,做辩护律师可能与我现在做的事情相反,但我曾经是一个。 我在整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一个。 所以我对辩护律师没有偏见。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听到了一些关于他对过去和他一起工作的人的不恭之词。 我想他可能是想在新工作中证明自己的强硬。
去年夏天,有一天碰到了他,邀请他去吃午饭。 我们走到Tup Tim Thai,玩得很开心。
我第一次与他在一个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的经历是在上周。我当时正在审理另一个案件(现在仍在)。 时间不会因为你在审判中而在其他案件上停滞不前。 他当时是在替一位与我打交道的律师打掩护,这位律师已经去度假了。 约翰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由于我们申请了保护令,所以取证将不会继续进行。 另外,我有一个冲突,因为我仍然要参加审判。
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主要是告诉我们--太糟糕了。 他们不仅要继续进行取证,而且如果我们不出现,他将 "为未能出现在适当的取证中而寻求条件"。
这个威胁是在没有和我谈过这个案子的情况下做出的。
许多年前--主要是在我不断与Allstate公司斗争的时候--我会向法院提出条件。 事实上,我办公桌上方那幅漂亮的画就是用法官判给我的对Allstate公司的制裁金买的。 早在格伦-菲利普斯曾经为他们工作的时候。
也许我已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熟了......但我很少要求条件。 [注:要求条件和用寻求条件来威胁别人是有区别的。]我把它们留到某人真的很坏的时候。 否则,要求条款并不是很好。 法院很少批准这些条件。 另外,你最终会让对方感到不快。
他的威胁是愚蠢的。 毕竟,有一个关于取证的未决动议。 再加上我正在接受审判,有一个直接的冲突。 没有任何依据可以把我拖到联邦法官面前,然后由他来惩罚我。
但是,这仍然是一种威胁。 所以,我在网上单方面和他分手了。 不得不说,这是个迅速而简单的过程。 首先我取消了他的好友关系。 然后我在微博上大发牢骚。 以下是其中一些内容。
- 当我在读他那封令人厌恶的电子邮件时,我感觉到我的心在跳动。那是我们友谊的弦断了。
- 因此,我做了任何现代美国人都会做的事。我取消了他的好友资格。瞬间在Facebook上
- 这是第一次,我曾经在情感上结束一段友谊,然后通过删除键确认。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