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关于附带来源的保护令的动议
辩护律师也会去参加法律研讨会。 他们一直在学习的一项技术是如何利用宽松的发现规则。 我们越来越多地发现他们侵入了他们没有资格进入的地方。
我们可以被动地让他们在我们客户的生活中挖掘不必要的漏洞。 或者我们可以在他们越界的时候进行反击。
以下是所发生的顺序。
- 辩方发出令人厌恶的证据请求,寻求与他们无关的东西。
- 原告律师(希望)说--我们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 辩护律师要求召开证据会议,作为提出动议的前奏。
- 辩方律师提出强制执行的动议。
- 原告律师回应说。
- 辩方提交答辩状。
- 法院对该动议作出裁决
作为原告律师,如何参与诉讼战的最佳策略之一是:起诉案件。 这意味着你要尽一切可能不处于守势。 上面的顺序显示了原告对发现问题的辩护。 这一点可以调换一下。 提出保护令的动议,而不是等待辩方提出强制动议。 通过主动出击,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这个问题。 更好的是--可以提交一份答辩状。 能够拥有最后的话语权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更不用说技术优势了)。
附上一份保护令动议,该动议是在一起保险不足的机动车主诉讼中提出的,当时汽车保险公司试图获得原告的残疾保险文件。 申请保护令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