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打压:亲爱的辩护律师--你是否希望我们的客户死亡
序幕。
对抗性的诉讼会让我们代表客户感到愤怒和愤慨。 有时,我们可以转过脸去。 走开。 其他时候,我们需要参与。 当我们决定反击时,我们始终需要记住把法院放在心上。
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进行的书面交流有可能最终在法庭上成为一项动议。通过抛出激烈的书面耳光来报复一封糟糕的电子邮件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它可能最终成为证据A。
我习惯于等待24小时后再作出回应,以确保能够符合逻辑和策略,而不是热衷于情感。 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法则。 但不是我在从业28年后仍然遵循的。 写。 重新阅读。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它是否可以成为证据A,如果可以,就点击发送。
2013年11月26日。下午3:15
凯伦 -- 如你所知,一个多月来,我们一直在询问有关HS本应在10月初进行的PET扫描的信息。 我还要求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做的,这样我们就能在做完后立即得到最新的信息。 你最初在回答我的询问时确实告诉我,由于你的委托人患肺炎住院,所以推迟了扫描,但现在是否已经做了,如果是的话,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法官说,在你得到医疗记录的24小时内,你应该向我们提供这些记录,而PET扫描结果是我们在法官说这句话时说需要的关键医疗记录之一。 那么你有吗("你 "包括你的客户、案件经理或你的任何其他专家或保留的 "案件工作者")?
我知道在上周温哥华诊所的取证中,你明确干扰了MC的努力,以了解PET扫描结果是否包含在温哥华诊所的病历中,尽管我们对这些记录有一个有效的释放,而且病历也被传唤去取证,我听说你指示医生不要向我们提供病历中的信息,甚至不要确认病历中是否有这些结果。 我们的记录检索供应商说,他们已经与温哥华诊所和鲑鱼溪以及其他一个地方进行了核对,但无法获得信息或确认进行了所需的PET扫描。 显然,正如我们多次所说,我们需要这些信息来评估损失。 如果这次调解是为了认真解决此案,那么如果你们对我们隐瞒这一关键信息,就不会成功。 因此,请以某种方式确认HS是否已经去做了10月初订购的PET扫描,如果是的话,在哪里、什么时候做的,以及你是否会向我们提供结果。 正如我们一直所说的,我们希望在调解前知道这些。
谢谢,T
2013年11月26日。 下午5:03
亲爱的T-
在过去这几个月里,我们已经相当了解对方,我们已经思考了我们的构成中有趣的差异。 其中一个例子是,你的办公室倾向于为你预订晚些时候回家的航班。 而我的办公室则早早就订好了。 我曾建议,原告律师有一种基本的乐观主义,而被告律师则相对怀疑。 你今天下午的电子邮件强调了另一个区别。 这一点也许更加明显。
你看,T,我们在看待像HS这样患病的年轻女子的诉讼过程时,有一个基本的区别。 原告团队处理的不仅仅是审前诉讼;我们处理的是我们客户的情况的人性。 当她最近又被锯掉了三英寸的腿时,我们和她在一起。 我们深深地关心她,不仅把她看作是一个原告,而且看作是一个有权得到体面和尊重的人。
你与H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怪你不像我们那样关心她。 然而,被告方几乎一心一意地追求任何有关癌症诊断的暗示,让我们这些原告方的人感到绝对屏息--震惊。 你能从你的宣传中退一步,看看这看起来如何。 你所传递的信息。 有时,你似乎对癌症确实会被发现充满希望。
我确信这不是真的。 但这是你通过你的行动和指责所传递的信息。
以下是事实。
HS在11月7日接受了PET扫描。 H医生安排了这次PET扫描。 我们推测H医生掌握了结果。 HS并没有被告知结果。 她还没有与H医生进行复诊,H医生从未见过PET扫描。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PET扫描结果。 我们从来没有被告知过结果。 我们曾问过个案经理是否能得到这个结果,但她不能。
我要求你现在退后一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待这种情况。 如果你经历了一个医疗程序,并在等待发现结果。 而结果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你是否希望你所起诉的人的律师在你之前看到这些结果。 更重要的是,任何人类--无论是否是律师--有什么权利让他们有特权在病人面前查看这种完全个人的信息。
现在我们来看看C博士上周的取证。 正如本月原告证人的每次取证一样,被告试图找出PET扫描的情况。 C医生在一年前被原告解除了初级保健医生的职务。 她在一年前就不再参与原告的治疗。 管委会试图让C医生翻阅温哥华诊所的记录是不恰当的,因为她在护理原告期间没有创建或使用这些记录。
既然我们没有看到、听到或得知PET扫描的结果,我们就没有对你隐瞒任何事情。 无论如何,我们将继续保护HS的权利,使其得到体面的对待,即使我们不能强迫你的人类同情心和善意。
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