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风作浪:异议的价值
2007年,当我担任世界科技协会主席时,我写了一篇名为《异议的价值》的文章。
当时的焦点是美国法学家协会,以及我对其在推进多样性方面的系统性问题的看法。 我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积极直言不讳而不被AAJ的领导所喜欢。
七年后的今天,我因为在律师直接招揽客户的问题上积极直言不讳(我对此深恶痛绝)而不被WSAJ的领导所喜欢。
WSTLA的另一位前任主席告诉我:有时人们对一个敢于说话的女人很不满意"。 他并不是唯一与我分享这一想法的人。
不管为什么组织领导层特别不喜欢我说话,以下是我掌舵时WSTLA印刷的文章摘录。
异议的价值
如果我们都有相同的观点,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色......
在《数学家的道歉》(剑桥大学出版社1940年)的前言中,G.H. Hardy教授说
一个一流的人从来不值得花时间去表达多数人的意见。根据定义,有很多人可以这样做。
要取得进步,不是靠安逸地同意传统智慧,而是要有勇气说出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并以明确的理由说出来,促使人们改变他们的观点。
也许异议的最大价值在于 "对异议的赞助和保护通常对社会变革具有进步意义",因为 "异议向掌权者传达了权力较小者的恐惧、希望和愿望"。异议、不公正和美国的意义。Steven H. Shiffrin.(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9年)。
法律系学生被教导要对案件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辩论是有原因的。 热烈的辩论被认为是民主社会中必要的寻找真相过程的一个基本试金石。 一个组织如果回避接受不同意见的表达,不管它有多大的侮辱性,那么这个组织就有可能被自己的自我满足所破坏和削弱。
但是,压制意见表达的特殊恶果是,它是在剥夺人类;后人以及现有的一代;那些不同意意见的人,甚至比持有意见的人更多。如果意见是正确的,他们就被剥夺了用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如果是错误的,他们就会失去几乎同样大的好处,即真理与错误的碰撞所产生的更清晰的认识和更生动的印象。 约翰-斯图亚特-米尔,(牛津:布莱克威尔,1947年)第15页。 引自Brennan法官在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中的意见,376 U.S. 254, 270 (1964)。
罗恩-沃德是多样性事业的真正英雄,他给我发来这段话。 ".....,如果没有斗争,就没有进步。那些自称赞成自由却贬低激进的人,是那些想要庄稼却不耕地的人;他们想要下雨却没有雷电。他们想要的是没有可怕的水吼声的大海"。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1857年8月4日在纽约卡南达瓜举行的西印度人解放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