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该闭口不言
今天,有人做了一件让我非常生气的事。 事实上,有两个人做了。
内心咬牙切齿。喃喃地说着非脏话。 就像艾尔默-弗德对兔八哥的瞄准。
在外面,什么都不做。 除了给员工发电子邮件一个字之外。 蹩脚。 然后继续做事情,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让我不高兴。
我本可以反驳的。 如果我发泄出来,会感觉好很多。 Way Way Better。 但快速(慷慨激昂)的评估让我退缩了。 这不是关于感觉更好。 这是关于帮助客户获胜。
所以我拉上我的嘴唇。 压制住立即反击的冲动。 并做了一个战略行动。 这包括沉默。
现在,我不是说我们应该总是闭口不谈。 但这里有一些例子说明我们至少应该考虑这样做。
- 法官皱着眉头说:"律师,我不会再告诉你了,我已经做出了裁决。
- 另一位律师的骂声已经升级到包括喷吐唾沫的程度(有少数例外)。
- 证人在会议室里狂追你,试图 "抓住你"(真实故事)。
- 插入时间因素
前三个应该是相当明显的。 一旦我们把肾上腺素推到一边。
我们希望立即采取行动。 如果有人打了一拳,我们直觉上想挡住它并反击。 我们不希望感受到被打的痛苦。 而且我们把输掉战斗等同于输掉战争。
第四项是最艰难的一项。 它是无定形的。
沉默并不意味着不作为。 沉默并不意味着宿命论。 沉默可以争取时间。 而有时,时间可以将一个案件的结果从失败变为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