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 Koeh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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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律师协会。 我的首要目标并不是要做个文明人。

我们的律师协会期刊的封面宣布了一个新的系列。 "提高标准。 我们行业中的文明承诺"。

我的皮肤在爬行,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完全的野兽。

只要有可能,我都赞成保持文明。 但有时并不是这样。 至少对审判律师来说不是这样。 我们的职责是帮助我们的客户获得公平的摇摆。 规则要求我们的行为。 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需要专注于对另一方的善意和亲切。 特别是当他们试图做坏事的时候。

当他们对我在证人席上哭泣的16岁的客户进行撕咬时,我是否应该甜蜜地微笑。

当他们问父亲是否在为一张显示他把女儿抬到轮椅上的照片摆姿势时,我是否应该表现得和蔼可亲。

当他们说我的航空公司机长飞行员(和其他四名证人)对一个门洞的状况撒谎时,我是否应该客气点。

当辩方律师把我当成他的雇员,告诉(不是要求而是告诉)我把他的展品放在我的投影仪上,让陪审员看到时,我是否应该表现得友好和包容。

请原谅我。 有礼貌是一件事。 但是,如果我一直都是甜美、和蔼可亲、彬彬有礼、和蔼可亲的话--我就会成为一个糟糕的出庭律师!"。

陪审员不希望我们互相狙击。 但他们也不希望我们成为有爱的朋友。 我们是对手。

态度不好是很不幸的。 一些律师肯定应该去魅力学校。 但是,认为法律程序的目标是建立和促进友谊的错误观念是危险的。 毕竟,"在正义面前,没有什么是可以选择的"。 苏格拉底。 律师有责任充当 "法律的守护者",以维护一个自由和民主社会的存在。 如果我们不是首先是倡导者,那么我们是否有礼貌就无关紧要了。

原告审判律师习惯于为弱者而战。让恶霸压制弱者没有任何文明可言。 诉讼就其本质而言,往往是一场战斗。 这是一场可以而且应该以优雅和尊严的姿态进行的战斗。 恕我直言,亲爱的律师协会,我打算为我的客户和正义事业积极进取、毫不留情、充满激情、有效和不知疲倦地进行辩护。 我的礼貌是带着牙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