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初步的客户接待
以下是关于人身伤害案件中第一次客户访谈的一些想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没有 "磨坊 "式做法的PI律师。
- 面试是一条双向的路
- 考虑让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以获得对情况的第二次 "解读"
- 如果客户不能去找你,就去找客户
- 意识到你所看到、听到、感觉到的所有细节
- 问问自己是否 "喜欢 "原告,然后写下你的第一印象,即使是不喜欢的。
- 要有意识地考虑到人的问题和隐私的需要
- 与潜在客户一起审查一份详细的调查问卷
- 如果问题没有完成,至少要在这些问题上获得非常特别的信息
- 究竟发生了什么
- 保险
- 原有的伤害和条件
- 原有的优势和劣势
- 社交媒体的使用
- 柜子里的骷髅
- 确定谁在控制决策过程
- 如果事件涉及一个以上的潜在原告,在你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签订委托合同之前,要弄清楚可能的利益冲突。
- 不要花太多时间做笔记而没有时间观察。
- 告诉客户,一旦你被聘用,他们很可能要和你再次复述事实。
- 除网站外,还提供证书
- 鼓励提出问题并提供答案
- 即使被问及,也不要对案件进行货币估值--最多只能给出范围,但不要提供实际数字
- 要求提供任何已收集的文件
- 了解客户是否希望很好地参与到案件的法律部分。
- 感知是否有什么东西被扣留或沟通似乎很紧张
- 考虑哪些是没有说出来的或不容易主动提出的
- 提供保证和安慰
- 表现出自信和能力,而不是捶胸顿足
- 大致解释一下这个过程是如何运作的
- 介绍团队中的其他成员
- 表现出对个人关注的承诺
- 审查委托协议并取得客户的签名
- 或者使用调查协议书来代替
- 争取签署医疗、就业和其他记录声明
- 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背景调查
- 如果客户有以前的律师,要有一份签名的说明,以便让该律师与你充分沟通并贯彻执行。
- 在未与另一位律师商谈以获得第二种意见之前,不要接手离诉讼时效太近的案件。 如果你真的接了这样的案子,要小心。
- 拒绝任何 "闻起来不对劲 "的案件